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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烫手”的香烟

发布日期:2017-12-28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 兴化市纪委 字号:[ ]

  天色渐暗,书房温暖。埋头学业的儿子挑头问我,是否记得“三大纪律八项注意”?当我应答“不拿群众一针一线”之时,村支书老张的事情在我脑海中闪现……

  那是今年2月,春节刚过,乡村年气尚未消散,空气中仍弥漫着淡淡的爆竹烟火味。我是市纪委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督查员,跟随着党风室梅主任来到中堡镇。在镇信访接待室,几名村民早已在此等候,他们是来反映村支书老张的问题。

  “张支书为低保户办事情竟然收礼品,太不像话了。”“这次收了香烟,下次指不定会收啥!”村民们举报时带着气愤。

  “你们放心,不管是一条烟还是一包烟,只要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,我们都会给大家一个交代。”梅主任语气坚定。

  群众走后,我边整理着来访记录,边低声嘀咕:“没有第三方见证人,张支书不承认怎么办?送烟村民是否愿意讲出来?反映的是2014年事情,证据该如何收集呢?”

  “一条香烟金额不大,看似小事,实质却是涉及困难群众利益的大事,我们不能轻易放过,要向领导报告此事……”督查组形成了统一意见。

  几天后,经过初核,村支书老张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。当我们约谈老张,万没想到,面对询问,他回答得很干脆,没有刻意隐瞒意图,“这条烟,我是收的,在我们农村,帮助村民办了事,收条香烟很正常,不算什么大问题吧?”

  据他回忆,那是2014年8月,镇村对部分低保户进行危房改造,房某是低保户,符合申请条件,后来为了表示感谢,房某的女儿送来一条玉溪牌香烟。

  “在村里干了这么多年,我从没收过村民好处,那次是为3名低保户申请危房改造,名单也是村民议事、民主研究的,房某符合申报条件,我先后去了镇里好多趟,帮他办材料时也分了一些散烟,他女儿送来一条烟,我自认不算什么,就收了下来……”谈话中,老张重复着这些话,并为自己行为找托词。

  “你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吗?”梅主任话语严肃起来。

  “这都过去两年多时间了,也就220块钱,多大的事啊?”50多岁的老张红着脸争辩起来。

  “张支书,你是一名党员,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是我们党优良传统,你的党性意识在哪?房某靠低保为生,你心里清楚,收了这条烟你敢说问心无愧?”在我们接连发问后,老张思想渐有转变,不禁低下了头……

  经过耐心教育,沉默许久的老张,自责并承认错误:“真是糊涂啊!房某是低保户,作为村干部,我应该主动帮助他办实事、解难事。现在想想,收了这条低保金购买的香烟,真令人害臊,组织上对我严格要求,是防止我以后小错变大错!”

  2017年8月,村支书老张因收受一条香烟,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随后,这条消息就在村里传开了……

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“纠正‘四风’不能止步,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”。像这些看似小事的违纪案例,背后暗藏的“微腐败”苗头却不容小觑。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坚持严查快办、严惩不贷,是抓早抓小、治病救人的有力手段。近期,老张的违纪事件,被市纪委拍摄成警示教育片进行播放,以此警醒全市党员干部汲取教训、防微杜渐。(朱俊)